CONTACT
MENU
阿儀領有肢障輕度證明,與前夫離婚後再與同居人育有ㄧ女,17歲,目前就讀高二。阿儀過去從事美髮工作,案女學費等生活開銷多由同居人協助,惟今年3月後母女不堪同居人家暴,故攜案女離開同居人住處,案同居人無再提供案女生活、撫育費,案主近期美髮工作收入不穩,兼職農工機會亦減少,無力負擔案女就學所需學費。本會經縣府社會局轉介後,即前往案家關心慰問,提供生活費用協助紓困,讓案女能安心就學並減輕案家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