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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無家人,目前僅一人借住於房東家,房東無向案主收取房租,讓案主有個棲身地方。
案主以拾荒維生,每天早出晚歸,有時資源回收之所得無法維持三餐開銷。日前曾向市府申請馬上關懷之救助金。但目前狀況仍入不敷出,加上案主身體每況愈下無多餘能力看病。
基金會派社工員前往訪視慰問,並發予急難救助金扶助案家目前生計之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