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介紹
2017-08-25

阿鈞離婚,獨力扶養三名年幼子女,家中經濟陷困

基金會編號 106438
拜訪日期 2017-08-25

阿鈞剛離婚,為照顧三名年幼子女,原即無工作,離婚後,前夫答應每個月給予子女2萬元生活扶助金尚未給付,阿鈞亦尚未工作,雖借住於祖父母家,但祖父母無法提供協助,子女尿布及奶粉所需造成壓力,本會得知後,再次前往慰問關心,建議阿鈞,其或許符合家扶中心扶助相關規定,可前往詢問申請相關辦法,若能獲得扶助,可減輕家中經濟壓力。

瀏覽人數: 403259 本日累積: 8 Copyright © 2019 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福添福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網頁設計:宇迅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