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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鈞剛離婚,為照顧三名年幼子女,原即無工作,離婚後,前夫答應每個月給予子女2萬元生活扶助金尚未給付,阿鈞亦尚未工作,雖借住於祖父母家,但祖父母無法提供協助,子女尿布及奶粉所需造成壓力,本會得知後,再次前往慰問關心,建議阿鈞,其或許符合家扶中心扶助相關規定,可前往詢問申請相關辦法,若能獲得扶助,可減輕家中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