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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與同居人及前夫所育之二子共同生活,案主日前於美容院工作,因懷有同居人之女嬰而辭掉工作,但同居友人日前卻無故離家。案主表示,同居男友承受不了經濟上之壓力,因而離家,目前已無法聯繫到人。
案主目前無工作,也必須照料剛出生2個多月之案女,無法外出工作,目前僅靠案長子利用上學之餘打零工兼職,為持家中目前開銷。基金會派社工員前往訪視慰問,並發予急難救助金扶助案家目前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