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介紹
2009-11-03
案家僅靠案母擺地攤維持家計但案主無健保 基金會發予急難救助金 扶助案家辦理健保分期頭期費用
| 基金會編號 | 98075 |
|---|---|
| 拜訪日期 | 2009-11-03 |
案父母表示因資料遭詐騙集團利用,目前積欠討債集團費用。案母表示原居住於高雄,為躲債而目前居住於嘉義縣。案父對家庭不聞不問,也不願意工作養家,鮮少在家。家中開銷僅靠母親擺地攤收入維生。
案家目前均無健保,而健保費也積欠達4萬多餘元。案母希望能為案主辦理健保,但無多餘款項辦理健保分期的頭期費用。基金會派社工員前往了解並發予急難救助金協助案家順利辦理健保分期以供案家往後看病能使用健保。

基金會派社工員前往了解,並發予6,000元扶助案家順利辦理健保分期

案家狀況由嘉義縣生命線社工 洪社工所轉介(右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