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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家原僅靠案主身障生活補助,案夫打臨工、案子工作賺取微薄薪資支應生活所需,生活已是相當困苦,先前因案夫身體不適住院治療費用先行向親戚借款繳納(醫療費用5萬多元),現又因案夫過世後,龐大的喪葬費用(喪葬費用13萬餘元、塔位3萬元)著實讓案家無力負擔,故本基金會得知之後,提供喪葬補助金,用以貼補案家喪葬、生活所需費用,案家對於本基金會的關心,正有如寒冬雪中送炭般,讓案家感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