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介紹
2012-03-28
案主原由案外曾祖母(92歲)照顧,生活上僅靠老人年金及案主兒少生活補助、家扶中心扶助支應,加上案母因
| 基金會編號 | 101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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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訪日期 | 2012-03-28 |
案主原由案外曾祖母(92歲)照顧,生活上僅靠老人年金及案主兒少生活補助、家扶中心扶助支應,加上案母因身染多項重大疾病,常須就醫,生活已是相當困苦,現案外曾祖母因病至北部就醫,案主寄居於案前舅媽家,但案前舅媽家亦僅靠擴大就業方案工作賺取微薄的薪資,扶養四名子女,應付生活所需,現又須多照顧案主及案母,雖有社福單位相關補助,但仍杯水車薪,本案提供生活補助金,用以貼補案家生活相關費用,並叮嚀案前舅媽需留意案表弟發展遲緩現象,及子女心理狀態,案母及案前舅媽對於本會雪中送炭甚表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