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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長子於97年3月中旬因嚴重車禍不幸為植物人,目前在家養護。案主由於膝蓋疾病長期無法久站,又必須照顧案長子,因而無法尋求到合適的工作職缺。近日因案次女及案幼子開學將近,註冊費用及學雜費的費用已花費家中大半積蓄。
而案長子的復健醫療費用及相關器材之購置,使案主家中經濟頓時無法負荷,基金會派社工員前往關心慰問,並發予急難救助金,盼能舒解案主目前所遇壓力,也希望案長子的健康狀況能夠有所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