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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早期與案夫感情較不和睦,為分居狀態,由案主靠微薄薪資獨自扶養三名子女。今年(98)五月十日 ,案夫上班途中與自小客車相撞,嚴重車禍導致案夫左腦挫傷出血合併遲發性顳頂葉出血,身體右側癱瘓,右側骨盆骨折。意外發生後,案主負起照顧案夫之責。
由於需長期照顧案主,因而連帶影響案主正常上班狀況,生活支出入不敷出。與案主談話中感覺得出案主是位樂觀、認真的女性,曾他眼中看到的不僅希望,還有不向命運低頭的勇氣。
基金會給予急難救助金以抒緩案主目前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