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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領有中度精障手冊,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因車禍雙腳不便。醫生也表示案主長期服用精神藥物,不適合工作。案家目前僅靠每月身障津貼及案姊不定時寄錢供案家使用。目前與案女及案妹租屋同住,案妹為案主主要照顧者,目前尋覓工作中(近期因身體不適)。
案家目前雖無急難事由,但生活較為拮据,基金會派社工員前往訪視關心,並發予急難救助金扶助案家目前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