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介紹
2010-04-30
案主僅靠每月身障補助 除三餐外還需支付每月房租 但已積欠多月 無法支付房租
| 基金會編號 | 99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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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訪日期 | 2010-04-30 |
案主為肢障中度,領有補助,右手臂約小五、小六時遭火災灼傷,潰爛而切除。案主本身患有糖尿病及身體過敏等症狀,每月除生活開銷外,還需支付房租。
案主與案前夫離異多年,已無聯繫。案女目前在高雄工作,每月需支付房租、繳交卡債,定時寄3,000元給案父(無業因心臟及胃病等)生活使用;而不定期寄錢給案主。案主表示目前生活困苦,已積欠3個多月之房租,雖求助於案女,但案女此月份也無多餘費用供案主應付房租。
基金會派社工員前往訪視了解,並發予急難救助金扶助案主此階段生活即積欠房租之部分費用。

案主所居住房屋已老舊


基金會補助案主救助金,扶助案主目前生活狀況及積欠房租之部分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