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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有意尋覓工作,但年紀已大,求職不易,僅靠偶爾兼職零工來賺取費用。目前案家主要收入為案母於皮革工廠當工人之收入,由於案子女皆在學,生活狀況入不敷出。目前積欠房租費用無力償還,房東表示如過年前未能繳交積欠之1/2的房租,即不再讓案家繼續居住,為能讓案家能繼續居住,基金會派社工員前往關心了解,並發予急難救助金扶助案家目前狀況。